来源:网络 文章作者:佚名
 

 

 
 
  “文化遗产”的概念是西方人从他们的文化传统中发展出来的新观念——它的适用范围,亦已扩展到了无所不包的地步——“不仅仅是历史的、艺术的和考古学性质的,而且是民族学的、生物学的和自然的;不仅仅是物质的,而且是非物质的;不仅仅是国家的、地区的,而且是世界的、普遍的”。而在中国,随着第28届世界遗产大会于2004年在苏州的召,“文化遗产”“世界遗产”的观念也一时成为大众媒体竞相报道的热点,得到了广泛的传播。

  但是另一方面,既然中国的“文物”观念与“文化遗产”的观念在所涉及的领域中基本上是重合的,那么为什么“文物”不能取代“文化遗产”的概念呢?换句话说,既有“文物”,又何必“文化遗产”?

  这里就涉及到这两个概念的根本差别——不是在逻辑意义上,而是在社会学意义上的差别。因为“文物”的观念从对象来说,更多的是指当下与我们没有继承关系的、没有连续性的一种遗址或遗物状态——即一种“物”的状态;从主体来说,它更多地与学者的兴趣发生联系——通过考证古物而获取知识。然而,在严格的意义上,“文化遗产”不属于学者、不属于理智和知识的领域,它更多地属于情感的领域。从这个词的拉丁文本义可以看出,它主要涉及到一个人、一个家族乃至一个国家与其祖先的关系,涉及到身份的问题和与一个大的共同体的价值认同。也就是说,作为某个民族某个地域的人,是否可以有什么东西来标志他的身份?

这个问题在传统社会比较简单,比如那时有宗族制度——我生是张家的人,死是张家的鬼——这对古人来说是没有问题的。再扩大一点说则是社稷,是这个王朝,最后就是天下。这对于西方人也好办,正如在中国人是由家族或宗族制度来规定的,在西方,人则是由宗教来规定的。在17世纪之前,作为一个欧洲人,你是新教徒还是天主教徒,这是最最关键的差别;而在15世纪之前,则是基督徒和异教徒的身份差别,起相同的作用。

  今天,“文化遗产”的观念是在现代性的前提下,在法国大革命的最初的血与火中诞生的。作为现代性最充
的体现之一,法国大革命的理想不仅表现为要建立一个自由、平等、博爱的新世界;它的野心更在于,它要创立一种新的时间,一个人类历史上崭新的端。这种新的历史纪元的观念,随着1792年9月22日具有悠久历史的基督教格里历的被废除和一种崭新的历法——共和历的推出,达到了高潮。

  然而,与革命者的理性设想截然对立的是民众的情感领域。对站在这个新的时间
端上的绝大部人来说,由于摆脱了一切传统身份的束缚,就像一个人失去了一切参照物一样,他面临着沦为彻底的虚无主义者的危险:如今,他需要新的情感安慰,那么,该用什么东西来标志他的新身份呢?

 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,出现了收藏、管理与保护文物与艺术品的“文化遗产”的法律与政策。传统的名胜古迹如今变成了国家的财富,私人所有的艺术品变成了全民共有的“文化遗产”。在破坏了民众对宗教依赖之后,“文化遗产”通过提供新的崇拜物及时填补了民众的情感空白,成为国民共同身份的象征。

  中文中的“文物”这个概念之所以不能涵盖“文化遗产”,理由也是在这里:因为“文物”给人的感觉基本上还是一个物,它跟学者的态度有关,而它的语感则是冷冰冰的。而“文化遗产”由于涉及到“遗产”的传承,虽然对象仍然是“物”,但“物”上却带着家族与祖先的温度与气息;所以它更多地属于情感的领域,是大众的、集体的,是属于共同身份的问题。此外,我们现在的“文化遗产”观念不仅指物质文化遗存,而且还包括了非物质文化遗产那一
,包括刚刚过去的那种生活方式和少数群体的活态文化,比如民间的一些技艺、绝活,它们都不是冷冰冰的,而是带情感有温度的,所以前者不能涵盖后者。
|<< << < 1 2 > >> >>|
 
   


【相关内容】

中西方文化碰撞珠宝设计作品展在京举行